為進一步規(guī)范公職人員操辦婚喪喜慶行為,寧遠縣出臺《黨和國家工作人員婚喪喜慶事宜報告制度》,要求黨和國家工作人員嚴格落實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審批制。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的須由本人所在單位黨組織審批并報紀檢監(jiān)察組織備案,填寫《事前報告表》如實報告事由、時間、地點、規(guī)模、范圍以及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,并根據紀律要求作出相應承諾。在婚喪喜慶事宜操辦結束后,填寫《事后報告表》如實報告婚喪喜慶事宜具體操辦及收受禮金等情況。
該縣嚴把事后“追責”關,對有令不行、有禁不止、頂風違紀者,堅持“發(fā)現一起,查處一起,公開通報曝光一起”。據統(tǒng)計,今年以來,寧遠縣副科級以上干部報告婚喪喜慶事宜13人次,全縣未發(fā)現黨和國家工作人員違規(guī)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的情況。
(劉佳賓)